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本《指南》將適時更新。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主要內容 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主動公開《條例》部分規(guī)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2.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領導及分工; 3.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機構及其主要職能; 4.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5.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二) 公開的方式 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主要是通過“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必要時通過其他媒體進行公開。 1. 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 江門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網(wǎng)址:http://m.szqkhbnox.com/tkzrmzf/)開設各項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公眾可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引導,查找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使用方法: (1) 欄目導航:將公開的政府信息劃分為“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政府機構及其職能”、 “政務動態(tài)”、“辦事指南”、“部門預決算”、“政府信息公開年報”等欄目,其中“政府機構及其職能”劃分為“領導分工”、“政府機構”兩個信息子類。點擊其中某一個,可顯示相關信息子類或信息列表;點擊列表中的條目名稱,可顯示該信息的詳細內容。 (2) 信息搜索:設有全部、正文、名稱、文號等多種查詢條件,可選擇其中一個進行查詢。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 辦公地址:開平市塘口鎮(zhèn)水邊工業(yè)區(qū)38號 郵政編碼:529300 辦公時間: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聯(lián)系電話:0750-2972918 電子信箱:kpstkz@jiangmen.gov.cn (二)提出申請 向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按要求正確填寫《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1)。 1.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wǎng)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掃描件或照片。 (5)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2.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 ①當面提交 請前往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黨政綜合辦公室申請。 地址:開平市塘口鎮(zhèn)水邊工業(yè)區(qū)38號,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節(jié)假日、公休日除外)。 ② 信函提交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以“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 3. 電話咨詢。 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 (三)申請時間的確認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4.申請人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四)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jīng)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內。 1. 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 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 本機關依據(jù)條例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 經(jīng)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 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 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 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8.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qū)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但經(jīng)征得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權利人。 (五)收費 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guī)定,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法律關系,維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秩序,更好保障公眾知情權,有效調節(jié)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為、引導申請人合理行使權利,向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數(shù)量或者頻次范圍的申請人收取費用。 信息處理費將按件或按量計收,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本機關對每件申請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適用其中一種標準,但不同時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頉Q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本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shù)。 按件計收執(zhí)行下列收費標準: ①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 ②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③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fā)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shù)據(jù)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jīng)主動對外公開,本機關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guī)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再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shù)(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shù)。 按量計收執(zhí)行下列收費標準: ①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 ②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 ③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 ④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本機關將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砥谙迌?,按照申請人獲取信息的途徑向申請人發(fā)出《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詳見附件2),說明收費的依據(jù)、標準、數(shù)額、繳納方式等。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收費通知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砥谙迯纳暾埲送瓿衫U費次日起重新計算。如申請人對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決定有異議的,不能單獨就該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可以在繳費期滿后,就本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或者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本機關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收取的信息處理費屬于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按照政府非稅收入和國庫集中收繳管理有關規(guī)定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另外信息處理費收取情況,將按照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格式統(tǒng)計匯總,并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六)監(jiān)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jù)《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投訴舉報,電話:0750-2672918。 附件: 1.開平市塘口鎮(zhèn)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DOCX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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