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國土資源廳研究出臺9條用地保障措施,全力助推我省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一是多措并舉確保建設項目及時落地。包括省市兩級全力保障項目用地指標;采取提前介入、現場辦公、綠色通道和專人負責跟進等機制,加快辦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用地報批,對需由省人民政府批準、急需開工建設的,可以縣(市、區(qū))為單位組織用地報批;允許以承諾方式實現“占水田補水田、占優(yōu)補優(yōu)”。
二是優(yōu)先安排土地供應。將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電站用地納入公用設施營業(yè)網點用地范圍,按照加油加氣站用地供應模式,結合實際優(yōu)先安排土地供應;對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設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可以租賃方式或以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三是鼓勵盤活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在已有各類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公交場站、社會公共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qū)以及加油加氣站配建充電基礎設施的,不增繳地價;其中,在不改變用地主體、規(guī)劃條件的前提下配建的,5年內繼續(xù)按原用途和土地使用權利類型使用土地。
四是實施差別化用地政策。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地,在供應其他相關建設項目用地時,可將配建要求納入土地供應和使用條件;允許土地使用權取得人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鼓勵充電基礎設施依法取得地役權進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