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事項梳理表(開平新寶衛(wèi)生用品有限公司)
撰寫時間:2023-05-24
來源:
本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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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導航:
事項或違法行為名稱 |
未如實記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
對應權責清單中的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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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請說明理由和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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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公示的信息項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開平新寶衛(wèi)生用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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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身份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700MA4UQX927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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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開平新寶衛(wèi)生用品有限公司未如實記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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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文書編號 |
(開平)應急不罰〔2023〕2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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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事由 |
其他類違法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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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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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jié)果 |
符合《廣東省應急管理部門行政執(zhí)法免行政處罰清單》(試行)(粵應急規(guī)〔2023〕1號)中基本編碼:440278007000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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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時間 |
2023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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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
開平市應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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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項,請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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