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開平市三埠新地酒店:
本委受理黃珠英訴開平市三埠新地酒店勞動報酬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4〕180號),仲裁請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3年10月工資2900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以及參照《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fā)〔2005〕12號)第一條和第二條的規(guī)定,裁決如下:駁回申請人的仲裁請求。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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