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開平市長沙幸會酒吧:
本委受理麥永超訴開平市長沙幸會酒吧解除勞動關系等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4〕331號),仲裁請求:1、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4年1月份工資3800元,2月1日至23日工資3700元;2、要求被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jīng)濟補償金9500元。合計17000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F(xiàn)定于2024年4月30日15時0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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