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中宇宏達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熊焱豪訴中宇宏達建筑集團有限公司解除勞動關(guān)系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2〕445號),仲裁請求:1.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15000元;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222年1月工資7540元。以上合計22540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裁決如下:一、被申請人自本仲裁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一日內(nèi)支付申請人2022年1月工資7540元。二、駁回申請人的其他仲裁請求。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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