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第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廣東省已啟動重大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一級響應,江門市已決定落實重大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一級響應。為切實做好我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更好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結合我市防控形勢,開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落實重大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一級響應,全面落實防控責任,做好防控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實行最大限度減少公眾聚集活動的管制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省一級響應要求,立即停止存在明顯交叉感染風險的公眾聚集活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眾聚集活動):
(一)暫停舉辦全市所有節(jié)慶活動,取消景區(qū)、景點原定活動。
(二)全面暫停國內旅游業(yè)務、出境旅游業(yè)務。已出行的旅游團隊,可按合同約定繼續(xù)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關注游客身體狀況,做好健康防護。要向游客做好解釋說明并做好善后工作,避免造成負面影響;旅游團隊退款事宜按照合同執(zhí)行。
(三)全面暫停審批各類營業(yè)性演出活動,做好退票、解釋等善后事宜,防止群體事件發(fā)生。
(四)暫停全市娛樂場所和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服務。
(五)停止全市星級飯店及其他酒店、飯店集聚性活動(餐飲服務除外)。
(六)取消所有室內外文化、體育賽事活動。
(七)暫時關閉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影院、劇院、公共體育場館、網吧、卡拉OK、酒吧、清吧、游藝園、麻將館、大型書店等公共活動場所。
(八)暫停開放宗教場所(包括民間信仰場所)。
(九)全部暫停所有校外培訓機構、校外托管機構等各類線下培訓教學活動。
(十)暫停樓盤售樓部對公眾開放。
二、公共場所實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
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飯館、公共浴室、理發(fā)店、美容店、公園、景區(qū)、商業(yè)街、步行街、商場(店)、候診室、候車(船)室、高速公路服務區(qū)、公共交通工具(含網約車、出租車)及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實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
各公共場所經營者、管理者應當要求進入其場所的人員佩戴口罩后方可進入其經營的公共場所,并在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對未佩戴口罩進入場所者應當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場所衛(wèi)生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由各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
三、實施交通檢疫的措施
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由交通運輸、衛(wèi)健、公安和屬地鎮(zhèn)(街)組成的專項工作小組,在開陽、高恩等高速公路出口、深茂鐵路開平南站、國道省道等關鍵部位設置9個防控點,現場開展重點人群體溫監(jiān)測,設置臨時觀察區(qū)和隔離室。
四、加強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治的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省一級響應要求,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指導和組織消除其他傳播傳染病的動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持續(xù)開展對禽類等活體動物、肉類等攤位的清潔消毒、通風管理,嚴格落實活禽經營市場“一日一清洗、一周一大掃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存欄”(“1110”)制度。對野生動物買賣、經營、運輸、屠宰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檢查,堅決查處和嚴厲打擊非法售賣野生動物行為,暫停持證經營野生動物交易。禁止農貿市場以及酒樓、農家樂、大排檔等餐飲場所經營、售賣野生動物。
五、加強來自疫區(qū)人員管理的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省一級響應要求,對流動人口采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yī)學觀察。全部勸退計劃來開平的湖北游客及探親訪友人員,1月12日后曾在湖北逗留的人員上門隨訪,居家隔離14天,早晚監(jiān)測體溫。各鎮(zhèn)(街)政府(辦事處)屬地負總責,強化組織領導,組織衛(wèi)健、文旅、公安、教育、人社、公安、市監(jiān)等有關部門,嚴格落實有關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部署,落實湖北地區(qū)來開平人員的健康隨訪與追蹤管理工作。
六、做好企業(yè)復工、學校開學疫情防控的措施
我市各類企業(yè)復工時間、學校開學時間按照上級政府的要求執(zhí)行,市衛(wèi)健、人社、教育、科工商務、工商聯等有關部門和屬地鎮(zhèn)(街)結合節(jié)后外來務工人員返回開平工作、生活的特點及學校教師、學生的實際情況制定有效措施,加強疫情防控處置。
七、加強農村防疫工作的措施
針對農村地區(qū)春節(jié)期間人員流動增大、農村醫(yī)療基礎條件差、信息流通不暢等現狀,進一步強化農村地區(qū)防疫工作,不能在農村留下死角。
(一)農村大喇叭、廣播電視每天宣傳防疫知識和通報疫情情況,確保防控信息應知盡知。
(二)各鎮(zhèn)(街)、各村(居)和各廠企要做好排查登記,及時掌握人員動向。如有湖北特別是武漢的返鄉(xiāng)人員,務必勸說居家隔離。由各鎮(zhèn)(街)匯總后報市衛(wèi)生健康局(電話:0750-2221768),確保信息不漏報不遲報。
(三)農村地區(qū)停辦各類人群聚集活動(包括但不限于舞龍、舞獅、球賽、農村聚餐、出嫁女活動等)。
(四)各鎮(zhèn)(街)、各村(居)要入戶宣講檢查,確保家家知疫情,戶戶備口罩。
(五)動員群眾聯防聯控,鄰里形成共識、相互提醒,建立自發(fā)防控一張網。
(六)重點檢查農村市場、農家樂等場所售賣野生動物行為,一旦發(fā)現,堅決取締。
八、嚴格信息報告制度的措施
(一)各零售藥店、個體診所工作人員,對前來購買治療發(fā)熱、咳嗽藥品的人員,要詳細詢問、了解有關情況,力勸患者及時到醫(yī)院就診,每天將湖北籍人員購買退燒藥的數據收集匯總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如發(fā)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報告到市衛(wèi)生健康局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wèi)生健康局24小時舉報電話:0750-2215899;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4小時舉報電話:0750-2213287。
(二)鼓勵群眾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進行監(jiān)督,一經發(fā)現疑似人員或密切接觸者,應及時報告到市衛(wèi)生健康局或市疾控中心。
(三)信息報告實行屬地化管理,各鎮(zhèn)(街)負責處理一般性建議舉報類事項,再將處理情況統一報市衛(wèi)生健康局。各鎮(zhèn)(街)24小時舉報電話:
三埠街道0750-2282596;長沙街道0750-2235575;
水口鎮(zhèn)0750-2726267、0750-2712822;
月山鎮(zhèn)0750-2781997、0750-2789288;
沙塘鎮(zhèn)0750-2888468;蒼城鎮(zhèn)0750-2827109;
龍勝鎮(zhèn)0750-2855278;大沙鎮(zhèn)0750-2899218;
馬岡鎮(zhèn)0750-2876123;塘口鎮(zhèn)0750-2673961;
赤坎鎮(zhèn)0750-2612521;百合鎮(zhèn)0750-2510898;
蜆岡鎮(zhèn)0750-2522388;金雞鎮(zhèn)0750-2555268;
赤水鎮(zhèn)0750-2577238;翠山湖管委會0750-2888336。
各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開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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